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公证减证便民提速的总要求,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麟游县公证处结合我县公证工作实际,重新制定了具体措施。
十项便民服务措施
一、精简证明材料,减轻企业群众证明负担。规范执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制度,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对于清单之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线索主动收集。
二、缩短办证期限。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尽量当天或者当场出证,案件复杂需要走访核实调查的,出证时间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以内。对于继承、遗嘱等实质性审查内容较多的公证事项,出证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
三、推行预约办证服务。当事人可通过线上审核证明材料,提前1-2个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跑腿的次数和当场等候办证的时间。
四、推行“一次性告知”服务,保证透明办证。首次接待时,属于公证业务范围内的,公证人员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证明材料及获取证明材料的途径和方式,避免群众多跑路。
五、创新公证服务方式。申请人可添加公证员微信,将准备的申请材料发送给公证员,网上初审合格后,带证明材料到公证处进行现场复核,确认无误后一次办理。
六、开通特殊人群绿色服务通道。为老、弱、病、残、孕或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实行“免排队、零等待”制度,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办理。
七、提供上门服务。对县域内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经申请批准,可上门服务,特事特办。
八、提供“代写法律文书”服务。对当事人办理继承、委托等公证时,书写声明书,委托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写或提供有关参考模板。
九、实行“温馨邮寄”服务。公证书签发后,对于平时工作忙,没有时间到公证业务窗口领取公证书的当事人,提供邮寄服务,方便当事人取证。
十、建立回访制度。对于办理过公证的当事人,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进行回访,听取他们对公证服务的评价和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当事人意见反馈机制,保障当事人及时反映合理诉求,不断提升公证便民服务专业化水平。
十项费用减免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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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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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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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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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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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最低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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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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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省市统一标准执行最低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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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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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财产查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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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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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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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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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公证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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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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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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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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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写涉及公证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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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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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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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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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事项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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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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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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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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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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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复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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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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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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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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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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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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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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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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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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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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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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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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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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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援助条件减免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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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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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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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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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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