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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麟游县乡镇法律服务组、派驻村级
发布时间: 2011-06-08 新闻来源:   新闻人气: 3704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县平安建设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政法部门执法为民、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根据市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现场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县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实际,县委政法委决定从政法各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乡镇法律服务组,派驻村级法律服务联络员,协助乡镇、村组开展平安创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任务
(一)法律服务组职责任务
1、主动深入乡镇、村组了解掌握民情民意,倾听基层干部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改进作风,推动工作。
2、按照全县平安建设工作要求,督促协助乡镇大力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及时反馈贯彻落实情况。
3、协助乡镇定期分析研判辖区社会治安形势,提出有针对性地意见、建议。
4、协助乡镇抓好基层网络、工作制度、设施阵地建设,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全力维护基层社会政治稳定。
5、协助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引导基层“两会一队”人员依法调处各类民事纠纷,开展治安巡逻防范,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6、及时有效地为乡镇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二)法律服务联络员的职责任务
1、了解情况。定期到所联络的村,了解掌握村情
民意,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2、开展法制宣传。上门入户广泛宣传县乡平安建设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宣传农村适用法律法规,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法律困惑。抓好村级“两会一队”人员、治安中心户长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3、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协助村组排查矛盾纠纷,指导村组干部依法调处化解,尽力做到一般民事纠纷不出村。
4、积极主动地完成法律服务组和乡村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几点要求
1、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抽调的法律服务组成员和法律服务联络员要从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时间,坚持每两周到所联系的乡镇和村上了解情况,协助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努力完成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法律服务组对所属的村级联络员负有领导责任,要定期组织学习、安排工作,开展服务活动。法律服务联络员要自觉服从法律服务组的统一领导和工作安排,每月驻村不少于3天,对所联络村上的工作情况要及时汇报反馈,认真调查研究,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2、加强沟通联系。乡镇法律服务组和联络员,要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经常沟通情况,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报送工作信息。
3、严格督查考核。县委政法委将定期深入乡镇、村组了解掌握法律服务组和联络员工作开展情况,法律服务组由县委政法委进行半年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组长所在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之中;联络员考核由所在村提供工作情况,法律服务组负责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县委政法委通报所在单位,并纳入个人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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