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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委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610办)2016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6-04-29 新闻来源:   新闻人气: 4074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工作部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与县委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挂靠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中共麟游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挂靠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县国家安全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挂靠县委政法委员会。
1、县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二是对一定时期内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三是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四是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公正文明执法措施。五是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指导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依法处理工作。六是组织协调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七是组织推动政法综治维稳调查研究工作,研究解决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八是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措施,协调县委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九是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全县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件,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的政法干警,参与调查社会反映大,情况复杂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十是组织协调指导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十一是联系指导县法学会的工作。十二是承办县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是围绕各个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二是起草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文件、报告。三是制定一个时期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方案。四是负责协调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检查督促基层单位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五是负责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各类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六是收集、传递综合治理工作信息资料。七是承办县综治委和市综治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3、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市委维稳稳定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全县维护稳定工作,并进行检查、指导和督办。二是掌握全县社会稳定情况,对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及时通报有关镇和部门,指导各镇和部门开展工作。三是定期综合分析全县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预测形势,提出对策,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四是组织全县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稳定的问题,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的措施建议。五是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敏感期、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庆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六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协调组织制定和完善处置预案。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及时协调有关镇和部门妥善处置,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七是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信息、排查和协调、督办等各项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强化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并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镇、部门实施责任查究。八是承办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维稳办其他事项。
4、县委610办主要职责
5、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突出重点,全力抓好政法工作。2016年全县政法工作,按照“狠抓学习强素质、围绕中心谋发展,忠诚履职保稳定、创新管理促和谐,突出特色树品牌、团结拼搏争一流”的思路,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加强法治麟游建设,有效防范控制各类风险,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2、强化执法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每月对政法单位进行一次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法机关或政法干警在执法过程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按照省市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全力抓好司法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全面完成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3、增强防控意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强化预警预防,坚决维护政治稳定。健全情报信息收集预警预控机制,全力做好反对暴力恐怖和维护政治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公共安全五大领域风险的防控工作,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二是强化分析研判,确保全县社会安全稳定。坚持定期不定期研判社会形势, 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全力做好重点涉稳群体的稳控工作,安排协调、责任交办、督查督办,督促相关镇和部门全力化解各类不稳定问题,确保全县稳定。三是强化源头治理,积极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及时督促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扎实推进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督查通报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决策实施、案件审理中风险防控措施全面落实,修订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核办法,坚持分类考核,分级负责,严格问责制度。四是强化专项整治,确保影响全县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协调督促县人社局、煤管局和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开展涉劳资、涉征地拆迁、涉拖欠工程款不稳定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不稳定问题的发生。
4破解难题,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代化水平。紧紧围绕“平安麟游”建设主线,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两深化五加强两提升”工作措施,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平安麟游建设、基层基础五项重点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深入开展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对偏远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中小旅馆、娱乐场所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建立滚动排查、挂牌督办、常态整治机制,坚决消除治安盲点。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调有关部门,对房地产、金融、劳资关系、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等领域存在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进行滚动排查,加大分析研判和源头治理力度,遏制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多发高发态势。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强化重点人群的摸底排查,造册登记,逐人落实帮教管理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好、控得住。加强平安麟游建设。持续深化平安单位、平安医院、平安小区等系列创建活动,探索创建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做法,激发社会各方面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综治基层组织机构建设,建立以“信息数据系统”和“视频指挥调度系统”为重点的综治信息化网络体系。不断深化“6995”平安互助十户联防、“三官一律”进村(社区)活动,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社会治理新机制。
5、巩固全国无邪教示范县创建成果,全面深化反邪教工作。一是继续深化文艺反邪教工作,不断提升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水平。总结推广城区反邪教文艺宣传队成功做法,在各镇组建以民间文艺团体为主的反邪教文艺宣传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反邪教知识进广场、进公园、进农家庭院、进家属楼院,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建立县镇村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经常性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依托东西社区及镇村公共服务中心,建立县镇村三级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反邪教知识宣讲、播放反邪教警示教育片、演出反邪教文艺节目等形式,不断深化反邪教警示教育。三是健全完善反邪教防范控制工作队伍,严防邪教反宣事件发生。利用公安巡逻队、公园广场“红袖章”巡防队伍,在城区建立防范邪教巡逻队,坚持24小时巡逻防范,严防邪教反宣事件发生。在镇村组建以镇村干部、反邪教信息员、“红袖章”巡防队员为主的防范邪教巡逻队,加大对出境路口、重点庄头、重点人群的巡查防范,在重点部位、重点人群中组建秘密情报信息员队伍,严防邪教组织的渗透和破坏。四是开展无邪教创建示范单位争创活动。在巩固无邪教单位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在镇、村(社区)、机关、学校、医院、企业中开展无邪教示范单位争创活动,提升无邪教创建工作水平,巩固全国无邪教创建成果。
6、持续推进法治麟游建设。按照县委《关于推进法治麟游建设实施意见》要求,逐项分解任务,夯实责任措施,加大对政法队伍廉政教育和忠诚教育,在政法单位深入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以“法律六进”和法治创建为载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渗透力,提升政法队伍整体素质。
三、部门基本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在职人数
固定资产
1
中共麟游县委政法委员会
党政机关
财政全额拨款
8
314657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县委政法委没有收入科目,2016年未编制收入预算,支出全部依靠财政拨款,预算编制情况为:
基本支持预算1472090元,其中按照县财政统发工资标准,发放8名在职人员全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80210元;5名退休人员退休离退休费及离退休生活补贴支出256670元;县委政法委现有8个人员编制,日常公务费140000元(少预算1人的经费);公务接待费预算50000元;预算13人医疗保险费16150元;预算8人在职人员工伤保险1060元。
项目支出预算365000元,其中信访维稳专项经费250000元(含反邪教经费100000元,见义勇为专项基金30000元,国安办经费40000元,610办经费10000元);综治工作经费115000元。
 
 
 
                       中共麟游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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