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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6个五”做法
发布时间: 2016-04-13 新闻来源:   新闻人气: 9712

        评估“五类重大事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关系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调整的重大政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并被国家、省、市、县()确定为重点工程的重大项目,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就业、企业排污、行政性收费调整等敏感问题容易引发稳定风险的五个方面重大事项在出台实施前,必须认真组织开展稳定风险评估。

“五项重点内容”开展评估: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适时性、可行性等五项内容开展评估。

“五步工作法”推动工作落实:一是由重大事项责任部门制定评估方案,全面摸清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开展好初评,为评估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二是由责任部门牵头,会同维稳、法制和业务主管部门,对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适时性逐项进行评估,梳理出该事项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三是通过召开听证会、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和媒体公示等方式,公开征求群众对评估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召开专家、部门和群众代表评审会,对显性风险、潜在风险和可能诱发风险的因素进行综合研判,按评价办法确定其风险系数,提出四级预警的分类处置意见。五是党委政府运用评估成果,进行科学决策。对存在严重稳定风险,可能引发重特大涉稳事件,被确定为一级预警的,不准实施;对存在较大稳定风险,短期内难以调控,被确定为二级预警的,暂缓实施;存在一定稳定风险、但可以控制,被确定为三级预警的,完善后分步实施;对稳定风险较小,被确定为四级预警的,准予立即实施。

落实“五项制度”:评估报告制度;分级备案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

拓宽“五种渠道”:一是党委督查室、政府督办室、党委维稳办等部门通力合作,督促重大事项责任部门及时研究制定评估对象的维稳措施,切实抓好落实。二是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了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落实情况,人大、政协通过了解社会各方面对重大事项涉稳问题的反映,维稳、信访部门通过工作渠道了解涉稳信息,新闻媒体通过接触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及时向重大事项责任部门反馈情况、提示稳定风险,提出调控风险的对策建议。三是在重大事项责任部门建立涉稳信息直报点,设立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代表参加的维稳信息直报员,及时发现并向同级党委、政府、维稳办报告重大事项实施中遇到的涉稳问题,研究和制定跟进措施,有效调控稳定风险。四是在重大事项出现严重稳定风险的情况下,由重大事项责任部门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判形势,通报情况,会商共同做好防范化解稳定风险的具体措施。五是建立落实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的定期报告制度。

严明“五项铁规”:检查述职、一票否决、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追究刑责。(维稳办 刘杰根据网络报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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