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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邪教如同吸食毒品
发布时间: 2019-07-18 新闻来源: 凯风网 (作者:张 磊)  新闻人气: 873

 

       邪教与毒品,似乎离我们普通人的生活很远,但这些在社会阴暗角落里潜滋暗长的毒瘤时而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常常会让人不寒而栗。如2014年山东招远“5.28”“全能神”邪教分子杀害无辜群众、2015年“华藏宗门”教主吴泽衡骗财骗色被判无期徒刑,近年来文艺圈当红导演、编剧、明星等吸毒事件频频曝光,一再提醒我们这些毒瘤就在身边。如果将这两个问题加以分析对比,我们可能会发现,两者竟然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如果说海洛因、大麻等这些属于物质毒品,那么“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可以说是“精神毒品”,他们同样有产生的社会原因、个体原因、成瘾性、依赖性,而且同样害人害已,伤财害命,可以说痴迷邪教如同吸食毒品,痴迷到底必将走向家破人亡、万劫不覆的深渊。 

  一、邪教和毒品问题同是世界范围的难题,其产生都有着深刻、复杂的社会原因、历史原因 

  当今社会,邪教、恐怖主义和毒品被并称为人类安全的三大威胁,同为世界难题,这三者在世界范围内长期存在,不分国家、种族、社会制度。我国对毒品问题尤为刻骨铭心,近代史上改变中国命运的1840年鸦片战争直接导火索就是毒品交易,据统计,第一次鸦片战争前全国吸食鸦片人数达200万人,每年有白银3亿至4亿两流失海外,鸦片在某种程度上加速了清朝的灭亡,加深了中华民族近代的苦难。提起“邪教”,人们首先会想到“法轮功”“全能神”,其实“邪教”同毒品一样,既有历史原因,也在世界范围普遍存在。我国“邪教”萌芽可以上溯到秦、汉时期的方术巫术,以后,“邪教”又尾随各种宗教,相伴而生,一种宗教产生之后,心怀鬼胎之人便尾随而至,逐步建立与宗教既有联系又有本质区别的、“貌合”但“神离”的邪教,尤其到明、清和民国时期,形形色色的邪教组织层出不穷。目前,全世界邪教组织约有3300多个,信徒有数千万人,如美国的“人民圣殿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在我国主要有“法轮功”、“全能神”、“门徒会”等十几种被国家取缔但仍兴风作浪的邪教组织。 

  二、痴迷邪教和吸食毒品有着相似的个体原因 

  虽然邪教和毒品都是全世界普遍存在的问题,但是,我们绝大多数人还是能够自觉的分辨出邪教和正常信仰的区别;还是能自觉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就是说,“邪教”也好,“毒品”也好,它们都是极少数人才会沾染、才会痴迷的东西,那么究竟是什么人容易受“邪教”的蒙蔽,受毒品的诱惑呢?西班牙著名邪教问题专家佩佩·罗德里格斯指出:“一个人为什么会跌进教派泥潭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教派的操纵手段,而是在于教派在物色到自己的猎物之时就已经存在了的东西,亦即当事者此前的性格倾向使其面对生活波澜显得特别脆弱,并从而无力抗拒被人操纵和坠入依赖深渊的社会心理因素。”由于社会发展、变革迅速而激烈,世界范围内,包括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国,一些社会公众的烦躁、苦闷、困惑、孤独和心理失衡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加之有的人存在身体疾病、遭遇灾祸、夫妻不合、婆媳矛盾、子女不孝等问题,急于逃避现实的痛苦和苦闷,寻求精神寄托和心理慰藉。这其中,少数思想中存在封建迷信、神秘主义和伪科学等不良基础的人群,一旦遇到邪教的侵袭和引诱,则容易上当受骗,甚至深陷泥潭。如同吸毒的人往往在吸毒前就存在精神上的空虚,甚至精神健康问题,据心理专家分析表明,当代邪教信徒在痴迷邪教前大多存在情感问题,其中1/3的人患有抑郁症。通过上述分析我们知道,毒品也好,邪教也好,都是在我们身体上、精神上本就存在了很多不健康、不正常因素的基础上,才会乘虚而入,伤害我们的身体、侵蚀我们的心灵,好比我们身患疾病的前提既有外因的作用,比如外界的风寒暑湿燥火,更有内因的作用,比如接连熬夜自身免疫力下降。所以,作为正常的人我们要加强自身的身心修养,增强防范邪教、毒品的自身“免疫力”,而受到邪教、毒品诱惑的人首先需要反思自己是不是哪些方面出现了问题,给了“敌人”以可乘之机,而我们对待邪教、毒品的痴迷者、成瘾者,除了教育挽救、强制戒毒之外,还需要怀有一份悲悯之心,也许他们自己并不清楚或者不愿承认某种程度上他们可能也是“病人”。 

  三、痴迷邪教和吸毒有着类似的成瘾性和依赖性 

  毒品对吸毒者的吸引,主要来自吸毒者对毒品的药物依赖,甚至是偏执的、变态的、“舍生忘死”的依赖。邪教之所以是邪教,一大特征就是精神控制,邪教教主和骨干采取各种手段严禁邪教徒退教,俗称“许进不许出”,其最终的目的就是把邪教徒培养成“吸毒者”,不顾家庭、不要事业、舍弃身体、贡献灵魂,完全无条件的对邪教成瘾和依赖,成为任人摆布的“傀儡”。邪教对痴迷者的精神控制,简单来说类似于传销组织的“洗脑”,一方面,他们利用痴迷者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如体弱多病、精神空虚、生活困难、相信鬼神、怀才不遇、迷恋气功、个性偏执、单纯无知、经历坎坷、对社会不满等等,为他们许下“空头支票”,妄称信仰邪教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如果没有实现那就是用心不诚,功力不到;另一方面,邪教还用恐吓甚至暴力手段,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如“法轮功”教主李洪志要求练习者非“法轮功”不练,非“法轮大法”不信,并称自己“法身”无数,无处不在,可以监控每个信徒的思想言行,使练习者产生敬畏和恐惧,达到绝对服从,而邪教“全能神”更是屡屡采取伤害甚至杀害邪教徒及其亲属的方式以达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目的。从这个角度讲,邪教的“精神控制”走向极端,是很有可能走向暴力犯罪的,既有可能是邪教徒之间的互相残杀,如“全能神”对退出者的伤害、杀害;也有可能是对无辜群众的伤害,如“5.28”案件、日本“奥姆真理教”东京地铁毒气案件。可以说,痴迷邪教的社会危害性与吸毒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毒品的依赖性导致个人家庭财产、身体健康的损失,也可能引发个体的犯罪案件;而邪教活动一旦做大成事,除了导致痴迷者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还有可能发生无辜群众受伤害的案件,甚至发生有组织犯罪。为了自身及家人的幸福安宁,我们有必要认清邪教的危害,像远离毒品一样远离邪教,像戒除毒瘾一样帮助家人、朋友脱离邪教。 

  四、痴迷邪教如同不停吸毒必将走向深渊 

  吸毒的后果我们比较清楚,纵有万贯家财也将一贫如洗;纵是钢筋铁骨也将骨瘦如柴;纵是父慈子孝也将妻离子散,我们可以在关于晚清题材的很多纪录片、照片中看到吸食鸦片的“大烟鬼”一幅幅行尸走肉的样子,以及一个个家破人亡的悲惨故事。对吸毒的后果我们认识是比较清晰的,几乎没有父母愿意自己的子女吸毒,没有夫妻愿意自己的爱人吸毒,所以使用强制隔离戒毒等方式,能够得到家属的理解和支持。但是,面对痴迷邪教的危害,有些人未必看得深远透彻,也许认为一群老太太练练这个“功”、信信那个“神”,能有多大危害,很多痴迷者自身也被蒙蔽,参与邪教活动还认为是在“做好事”、“做好人”。“5.28”案件的发生让很多人更加认清了邪教的本来面目,邪教是可以鼓动痴迷者杀害无辜百姓的,更可怕的是杀人之后接受采访的邪教分子竟然毫无悔意、胡言乱语,场面堪称“恐怖”。事实上,这早已不是邪教分子制造的第一起血案,国际上,1978年美国“人民圣殿教”900多人(包括200多名儿童)集体服药自杀;1995年日本“奥姆真理教”在东京地铁制造“沙林”特大毒气案,造成12人死亡,5000余人中毒;在国内,据统计1999年我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前,全国就有1400多人因练习“法轮功”死亡,其中136人系自杀身亡。事实胜于雄辩,这一组组血案无不昭示着邪教的累累罪行,也在用死难者的生命告诫着正在邪教毒雾中挣扎的人们,悬崖勒马、迷途知返,不要让自己和亲爱的家人成为这些冷冰冰数字中的一员。 

  以上谈了关于邪教和毒品的很多相似之处,其实,邪教也好,毒品也罢,这种高危性、成瘾性的毒素,最安全的方式还是远离,并时时保持警惕,因为一旦沾染邪教即使退出了也很容易反复;一旦吸食毒品即使戒毒也很容易复吸,有统计表明,邪教人员反复和吸毒人员复吸的概率都高达70%到80%。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中将“东邪”和“西毒”并列,通过上述比较,也许这“邪”和“毒”之间还真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管怎样,为了我们自身的生命健康、家庭幸福,请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远离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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