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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委政法委对麟游县司法救助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发布时间: 2017-04-14 新闻来源:   新闻人气: 741

    4月13日,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处长史立波一行,对麟游县2016年度司法救助工作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
    检查组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明辉的陪同下,深入县法院召开座谈会,听取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关于司法救助工作情况汇报,对司法救助工作进行了研讨。检查组一行对我县2016年度司法救助工作及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县2016年度司法救助资金使用合理,管理到位,救助对象符合标准要求。
    史立波处长对进一步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确定好救助对象。司法救助工作重点在县法院和公安局,救助的案件重点是刑事被害人和交通肇事案件受害人,政法单位要对需要救助的案件逐一进行梳理,救助前对案件进行分析,对救助后的社会效应进行预测,严格审查,严把一次性救助原则,做到救紧救急。二是严格救助程序。在实施司法救助中,必须严格把握辅助性、及时性、公正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对一些刑事被害人和交通肇事受害人,急需实施司法救助的,在救助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及时与上级主管机关沟通,做到急事急办,把有效的司法救助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严把救助的标准。县委政法委要严把救助标准的审批,依据救助的原则、救助的对象,救助的依据,扎实落实救助资金的监管,详细了解掌握救助对象的基本情况。要严格按救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实施救助,缓解执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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